2024-03-28 15:58 来源: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文件要求,经机构自愿申报,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政策规定评审后,拟确定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技工学校作为全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为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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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27日
今年以来,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标准行动年活动,建立健全多元评价、质量督导、评价监管、信用评估等方面评价要素,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质扩面。特别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智慧监管方面进行再升级,创新启用技能人才评价“云督导”,积极打造质量督导“四化”新模式,聚力提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经择优遴选后,拟确定11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1号)要求,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中心已完成第五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见附件)备案期满评估。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经择优遴选后,拟确定11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我厅面向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
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对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激励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何加强评价质量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一起了解!加强评价质量管理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我厅面向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申请机构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9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产教评”链主培育单位)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0号)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增加评价范围)进入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在湖北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鄂人社函[2020]31号)要求,我厅公开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高技能领军人才三年倍增计划(2024-2026年)》,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服务“六个龙江”、建好“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对技能人才需求,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力争用3年左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有关单位:为适应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需求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请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冀人社函〔2022〕88号)要求,决定征集部分新职业、康养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评
信阳市人社部门坚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题主线,全力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纵深实施、提质增效。截至7月底,全市共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4.0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7.58万人,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4.45万人。一是强化培训重点,开展定制培训。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
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与全省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对接机制,助力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拟联合实施省级“绿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
吉林省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林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职业技能
今年以来,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标准行动年活动,建立健全多元评价、质量督导、评价监管、信用评估等方面评价要素,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质扩面。特别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智慧监管方面进行再升级,创新启用技能人才评价“云督导”,积极打造质量督导“四化”新模式,聚力提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四川技能大赛——第六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以下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九江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申请备案的函》等文件收悉。根据《关于在企业推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的通知》(赣人
8月25日,四川省职业能力建设协会成立大会在成都召开。四川省委组织部,民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晓博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宋娟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经择优遴选后,拟确定11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
根据《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7号)和《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办字〔2020〕101号)精神,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技术评估,拟同意江西工商高级技工学校等2家技工院校增加备案职业(工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1号)要求,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中心已完成第五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见附件)备案期满评估。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23]16号),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持证人可以向证书发放机构申请补发纸质证书,证书补发与证书换发的工作流程一致,重新补发的纸质证书标注“补发”字样。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经择优遴选后,拟确定11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经择优遴选后,拟确定11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我厅面向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我厅面向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申请机构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9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产教评”链主培育单位)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0号)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增加评价范围)进入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在湖北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鄂人社函[2020]31号)要求,我厅公开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有关单位:为适应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需求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请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冀人社函〔2022〕88号)要求,决定征集部分新职业、康养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评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文件要求,经机构自愿申报,按照政策规定评审后,拟确定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老龄健康产业发展协会2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分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
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1〕57号)文件要求,经机构自愿申报,按照政策规定评审后,拟确定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老龄健康产业发展协会2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分支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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