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活力的通知》。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01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
初中级全部实行以考代评,考试通过视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符合我省相应系列职称改革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02不再将论文作为工程系列职称主要评价指标!
各职称系列逐步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工程等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价的主要指标。
支持将标准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解决方案、创新突破、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理论文章、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临床病案等业绩成果作为代表性业绩成果。
不将代表性成果的数量与评价直接挂钩,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出国(出境)学习经历、人才称号、SCI相关指标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或限制性条件。
03部分学历享有同等待遇!
各职称系列对申报人员学历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申报。
除涉及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的系列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职称不再转评,所具备职称可作为申报上一级从事专业职称的条件。
非全日制学历与全日制学历、职业院校毕业生与同层次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同等待遇。不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04破格条件
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可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技术负责人破格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学历、资历、资格、地域、身份、单位性质和单位岗位设置数量限制,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05严厉打击论文代发、虚假刊发!处罚:撤销职称、列入诚信“黑名单”
对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抽查、巡查,确保申报人、用人单位、各级评委会与专家评委、各级职改办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对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不当署名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撤销取得的职称,列入诚信“黑名单”。
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推荐单位,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