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办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5 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3 年;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4 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 2 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免试条件: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增项专业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