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绍
- 评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内容、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08)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扩大了导则适用范围;
——完善了城市轨道交通噪声、振动源强确定方法;
一调整了噪声、振动和室内二次结构噪声的评价范围;
一规范了噪声、振动评价量;
一增加了列车通过时段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噪声影响控制和分析;
一改进了噪声、振动和室内二次结构噪声环境影响预测模型参数的确定方法;
一规范了文物振动影响评价对象;
一删除了列车运行产生的无线电干扰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一规范了污染防治措施的技术要求;
一删除了公众参与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HJ453-2008)废止。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9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和分析
6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7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8 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1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
12 评价结论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基本图件要求
附录B(资料性附录)噪声、振动源强现场实测类比方法
附录C(资料性附录)声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附录D(资料性附录)振动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附录E(资料性附录)振动距离衰减参数a、b、c的复合回归方法
附录F(资料性附录)报告书表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