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湖南省选拔赛通知公布了,以下为通知详细内容,请查看: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响三湘”的工作要求,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以高质量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17 号)要求,2024 年我厅将举办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湖南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附件 1),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南省就业服务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省内外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成功创业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三、赛制安排
大赛采用“2+3”模式,即:2 个主体赛+3 个专项赛。主体赛包括先进制造、现代服务2个赛道,专项赛包括乡村振兴、银发经济、绿色经济3个赛道。
(一)主体赛
1.先进制造组 重点面向壮大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以培育新质生产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类新兴产业创业项目。既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包括传统制造业的改造升级。
2.现代服务组
既包括研发设计、商务咨询、供应链金融、信息数据、人力资源、现代物流、采购分销、生产控制、运营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也包括健康、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
(二)专项赛
1.乡村振兴组
重点面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致力于丰富乡村经济业态,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富民产业,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各类乡村创业项目,包括农业科技研发、优良品种培育、特色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物流、乡村生态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文化传承与创新、劳务品牌及乡土人才培育开发等。
2.银发经济组
包括老年康养、生活照护、文体娱乐、医疗保健、智慧养老、老年用品及康复辅助产品的研发创新、抗衰产品研发生产等为老年人提供产品或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创业项目。
3.绿色经济组
包括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环保产业、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绿色服务业,以及对现有的传统产业进行“绿色化”改造的创业项目。
四、参赛和报名
(一)参赛对象和要求
以上赛事,年满 16 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湖南省内。大赛参赛主体需满足,截至 2024 年 5月31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已登记或注册且未满5 年的企业或机构。乡村振兴赛道限于下辖乡镇农村的县域以内(包括市辖郊区、县级市、县、自治县、特区、林区)注册、生产与经营。往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互联网+创业大赛、创青春创业大赛、挑战杯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项目不能参加。报名参赛项目还应满足: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2.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对技术和产品有合法使用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3.项目的产品、经营属于同一参赛主体且独立运营。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二)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报名方式采用在线报名的方式。参赛项目通过“湘就业”小程序或扫描二维码填报基本信息和参赛地点,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成功后由省人社业务一体化经办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参赛项目账号、密码和登录网址,参赛项目在省平台内真实、准确、完整录入相关信息(附件 2),并提交审核。各地人社部门依据大赛参赛条件,对报名项目认真履行资格审核义务,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参赛项目不得同时兼报大赛多个赛道。系统报名审核时间截至2024年5月31日,审核完成后各地要将参赛项目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6月10日前盖章后统一报送至省级组委会。
五、赛事流程
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时间:2024年4月
大赛通知下发后,各市州按通知要求制定本级大赛实施方案,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扩大比赛规模、地域覆盖面和社会知晓度。
第二阶段:市县选拔赛
时间:2024年4月-6月上旬
市县选拔赛由各市县级组委会按要求自行组织,原则上市级选拔赛须采用项目路演方式举办,条件允许可延伸至区县。有困难或特殊情况不能举办的,需经全国组委会同意后,按照统一规则,采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对市级参赛项目进行选拔推荐。6月15日前,各市级选拔赛需全部完成。
第三阶段:省级选拔赛
时间:2024年7月中旬
省级选拔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评审。
第四阶段:赛前培训
时间:2024年7月下旬
大赛组委会根据部里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选手参加全国选拔赛和决赛,组织晋级国赛的选手进行赛前集中培训。
第五阶段:全国选拔赛和决赛
时间:2024年8月
参加全国组委会统一组织实施的全国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
六、省级选拔赛
(一)参赛准备
各级组委会要在省平台内及时准确的记录各参赛项目的成绩,各市级组委会将本地区参加省级选拔赛项目清单(附件4),于6月20日前盖章统一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大赛组委会将对各地推荐的参赛项目再次审核。
(二)赛道安排
参加大赛的参赛项目,分5个赛道,同在1天内分别完成比赛。大赛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赛道参赛项目出场顺序。
(三)评委设置
大赛每个赛道设5位评委,设组长1名,负责评审工作组织协调和出现争议后牵头集体商议并形成最终意见。 大赛组委会与评委签订承诺书,每个赛道均由同一组评委按统一标准进行评分。评委不得与参赛方私下接触,不得私自泄露相关信息,以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
(四)比赛流程
1.时间设置。比赛现场采取“6+6+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不超过6分钟),评委提问6分钟(不超过6分钟),1分钟打分。
2.选手路演。比赛采用项目路演的形式,选手结合路演内容,在有限时间内流畅、真实、完整地讲清自己的项目,客观呈现项目的优势。避免出现夸大和伪造事实的情况,选手对材料和现场表达的真实性负责。
3.评委提问。每个项目单个评委可以提问 1个问题,至多提问2个问题,便于全体评委比较全面了解项目。
4.评委打分。评委打分时,参考评分细则及相关评审资料,依照评分表进行评分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每个项目评审工作完毕,评委需要在评委评分表上进行打分并签字确认。
5.分数统计。每一个项目比赛结束,现场工作人员负责收集评分表,并进行分数记录、统计等工作。现场路演评分即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
6.成绩公布。即时公布参赛项目成绩,当日比赛结束后,各组公布当天成绩及排名。
(五)评审标准
以“鼓励自主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促进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拓宽就业渠道、带动高质量就业”为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引领性、技术(产品)先进性、服务模式独特性合理性、运营可持续性、带动就业数量质量等价值。各评审标准详见附件5-附件9。
十、奖励与扶持
(一)奖励
主体赛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8名;
专项赛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5名;
大赛组委会对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的项目颁发奖牌和证书,并分别给予相应奖金,同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予“优秀创业项目”称号。其他的项目获得“创翼之星”奖,颁发奖牌和证书。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按规定对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优秀组织单位奖: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市级选拔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参赛项目数量多、质量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市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奖牌。
特别贡献奖:对大赛提供大力支持的市州人社部门或社会机构、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颁发奖牌。
优秀导师奖:对长期跟踪项目成长、悉心指导参赛选手且获得优异成绩的导师授予“优秀导师奖”并颁发证书和给予奖金。
(二)扶持服务
从参加省级选拔赛的项目中选树一批有代表性的创业典型,在系统内和社会上广泛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并纳入我省创业项目库。
鼓励各地人社部门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将大赛评选结果与本地创业扶持、创业服务、人才鼓励等政策措施相挂钩。对晋级省级选拔赛的项目,尤其是获得“优秀创业项目”称号的项目,可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并在资金扶持、入驻园区、孵化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举办大赛是为创业者、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和推广平台,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和特色,制定市级选拔赛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积极筹措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确保大赛规范有序实施,将大赛办出成效。各地要在突出人社特色上下功夫,重点关注带动就业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参赛项目,树立在不同领域、各具代表性的创业典型,努力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同时,各地要以大赛为契机,广泛宣传创业政策、服务和活动,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创业的浓厚氛围。各市州选拔赛实施方案请于5月15日前将电子版报省厅备案。
(二)公平竞赛,办出水平。各地要对照参赛对象条件,认真审核参赛项目提交的各项资料。要严格执行大赛纪律,公平公正比赛。各地按照大赛名额分配表(附件10)择优向省厅推荐参加省级选拔赛参赛项目。如遇推荐项目因故无法参赛,由各地及时替补参赛项目。若发现参赛项目提供虚假资料或与评委方、赛事举办方私下接触等影响比赛公平竞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总分扣分或取消资格等处理。
(三)营造氛围,注重成效。市级选拔赛期间,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积极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培训、创投对接、研讨交流等配套活动。各地要针对大赛不同阶段特点,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宣传本地赛事亮点,让更多创业者了解大赛、关注大赛、参与大赛。各地人社部门要在“湘就业”公众号至少发布2篇关于大赛的新闻宣传。市级选拔赛结束后要统一报送报本地区赛事总结、新闻稿3篇、大赛照片20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和赛事视频(影像质量为720P,时长5分钟)。要充分发挥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省创业创新导师团作用,积极开展创业辅导、技术辅导、赛事辅导、政策辅导,不断提升大赛层次、效果和影响力,打造“创响三湘”亮丽名片。
联系人:胡 川
联系电话:0731-84900136
传 真:0731-849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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