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
此次有陆名职工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王萍,女,职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等级:四级。
邓松,男,职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等级:四级。
郝威,男,职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等级:四级。
彭险香,女,职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等级:四级。
罗薇,女,职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等级:四级。
邓冰,男,职业/工种:消防设施操作员,技能等级:四级。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现对此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补贴情况有虚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谢谢合作!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4日
受理电话:(0792)3223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