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加强培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及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5〕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评价(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人社部有关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严格遵循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体系。各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赛事组织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覆盖人员管理、设施维护等各个环节,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与制度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管理部门与责任人,划分职责,确保安全管理在组织架构上有效实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将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考核权重,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网格,实现教育教学、实习实训、设施设备、食宿等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全覆盖。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联合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定期对各单位进行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自然灾害等检查。重点排查实训车间、食堂、宿舍、考场等关键场所,发现隐患即建台账,明确位置、类型和严重程度,按隐患情况限定整改期限,确保及时消除。各单位要建立月度安全自查制度、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和跟踪反馈机制,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三)严格追责问责机制。对于因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疏漏,进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与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针对瞒报、漏报、迟报重大事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在项目申报、评选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
二、深化教育培训,筑牢安全防线
(一)安全教育教学全覆盖。各单位应面向教职员工、学生(学员)、考评参赛人员等群体,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消防演练、用电安全、急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学员)入学教育的必修课程,通过开设“安全微课堂”、案例教学等方式,强化学生的风险意识和安全观念。关注学生(学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及时纾解心理压力,防止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二)安全技能融入职业培训。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应参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梳理职业场景中的安全操作要求。通过培训提高学生(学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风险防范能力。对于电工、焊接、危化品操作等高风险工种,应实施“安全操作认证制”。学生(学员)在通过安全操作考核后方可上岗作业,确保高风险工种的安全操作水平。
(三)心理疏导与矛盾化解。各单位应加强心理咨询室的建设和管理,畅通心理咨询通道,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方案,动态掌握教职工和学生(学员)思想状况,及时纾解教职工和学生心理压力,重点关注家庭经济困难人员、青年劳动者、残疾人等群体。各单位应成立调解小组,对教职工和学生(学员)的各种情况进行及时排查和调解。建立底数清、严管控的工作机制,防止矛盾升级引发极端事件。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学习氛围。
三、规范赛事活动,确保安全可控
(一)压实赛事主体责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赛事第一主办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竞赛安全工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应与举办地公安、卫健、应急、消防等部门建立紧密的联动机制。明确赛事期间的安全责任分工和协作流程,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有效处置。
(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职业技能竞赛赛场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定配置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标识等设施。加强对火源、电源、气源及化学品的安全管控,确保赛场的安全环境。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赛前应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对选手、裁判员等参赛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操作培训,未通过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参赛,确保赛事活动的安全进行。
(三)完善应急保障措施。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必须确认所有参赛选手、裁判员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降低因意外事件导致的经济损失和风险。赛场需配备专业医疗团队和必要的急救设备,确保在突发状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并有效救治受伤人员。各单位需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意识,坚持重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制度。对于群体性事件、安全事故等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