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2 16:54 来源: 河北人社网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有关单位:
为适应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评价需求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河北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请事项办理指南(试行)》(冀人社函〔2022〕88号)要求,决定征集部分新职业、康养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评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用人单位。与康养产业、数字经济、商贸流通等行业相关企业,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章制度和质量管控措施,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与评价工作相适应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内设部门及相应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2.技工院校。连续三年正常开展学制招生、运行良好;配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考评人员、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具备相应理论考试场地、技能操作考核场地和相关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具备命题能力等基础条件,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稳定经费保障。
3.行业组织。在河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以人才培养服务为主要工作职责的行业组织(不包括国家级行业组织或省外行业组织设在我省的分支机构,以及省级行业协会(学会)分会),具有规范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专职工作人员、专家队伍及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在所申报职业(工种)方面有较丰富考核评价经验,具有完善评价标准(规范)和充足题库资源等基础条件;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管控措施;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稳定经费保障;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
二、申报职业范围
1.用人单位可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征集职业(工种)目录》(附后)内选择与本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相关或相近的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2.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可申报与本校开设专业相关或相近的职业(工种)。
3.行业组织可选择与本行业组织主要职责相关或相近的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4.标注的职业按照工种或职业方向申报,申报的职业(工种、职业方向)总数一般不超过5个。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由法人代表签字承诺,确保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请表》;
2.加盖公章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及质量管控措施;
4.专家、考评人员等专业人员技能水平证明;
5.场地设备设施等证明文件;
6.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上述申报材料一式3份。
四、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市县人社部门批准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用人单位,经各市人社局初审合格后报省人社厅。
2.符合条件的行业组织、省人社厅批准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用人单位,以及与高端制造、乡村振兴、康养产业和数字河北建设等相关企业,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省人社厅。
3.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5月15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龚军丽 0311-66908771 赵 轩 0311-6690878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81号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108房间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申请表.docx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征集职业(工种)目录.docx
为强化对重点园区企业的技能人才供给,进一步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政校企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合力推动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新模式,拟选取部分市开展省级重点培训项目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模式,为下一步优化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供借鉴参考。现就有
信阳市人社部门坚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为主题主线,全力推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纵深实施、提质增效。截至7月底,全市共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4.02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7.58万人,其中新增高技能人才4.45万人。一是强化培训重点,开展定制培训。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产
为深化职业技能培训与全省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对接机制,助力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拟联合实施省级“绿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以
一、本办法适用于哪些机构?答:符合以下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原则上均应纳入等级评定范围。(1)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满1年;(2)学校办学年审评为合格,未受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二、评定等级有几个层次?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答:民办职业培训学
吉林省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培训补贴资金效益,促进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林省职业技能培训行动计划(2022-2025年)》和职业技能
上海市委、市政府将“新增培养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4.5万人次”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以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突破口,着力培养大批符合就业导向、契合产业发展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推动上海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更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基础保障。截至7月底,上海市已新增培养高级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致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教师的慰问信发布日期:2024-09-09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打印本页全国技工院校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师们:值此第40个教师节到来之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长期辛勤耕耘在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战线上的广大教师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技
近年来,册亨县坚持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促进群众就业创业的有力抓手,以需求定培训,以培训促就业,科学设置培训工种和培训内容,采取“订单式、定岗式”方式,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开到群众家门口,通过精准送技上门,让广大群众能够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本领和创业能力。“我们电源进来以后通过我
今年以来,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标准行动年活动,建立健全多元评价、质量督导、评价监管、信用评估等方面评价要素,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质扩面。特别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智慧监管方面进行再升级,创新启用技能人才评价“云督导”,积极打造质量督导“四化”新模式,聚力提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职业分类体系,
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工作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办学监管,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
今年以来,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全面开展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标准行动年活动,建立健全多元评价、质量督导、评价监管、信用评估等方面评价要素,推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质扩面。特别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智慧监管方面进行再升级,创新启用技能人才评价“云督导”,积极打造质量督导“四化”新模式,聚力提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经择优遴选后,拟确定11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1号)要求,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中心已完成第五批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名单见附件)备案期满评估。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6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根据政策规定经择优遴选后,拟确定11家单位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如有异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我厅面向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
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对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激励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何加强评价质量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一起了解!加强评价质量管理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流程(试行)〉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原则,我厅面向全省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
根据《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新申请机构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9号)、《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产教评”链主培育单位)进入培育辅导期名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0号)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增加评价范围)进入
根据《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征集在湖北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告》(鄂人社函[2020]31号)要求,我厅公开征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现对评估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高技能领军人才三年倍增计划(2024-2026年)》,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服务“六个龙江”、建好“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对技能人才需求,健全培养、使用、评价、激励联动推进机制,动员和依托社会各方面力量,力争用3年左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