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质量,现开展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动态调整和备案工作。
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突出培训促进就业的导向,梳理分析本地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偏离促进就业创业目标的低效无效培训、骗取补贴资金的虚假培训相关机构,以及2023年度年检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予以移出机构目录。同时,择优遴选具有相应培训能力和培训意愿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行业培训中心等,备案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严格控制机构数量,提升技能培训质量。对于新成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除确有急需紧缺培训项目外,原则上应开展一年以上的市场化培训,具有稳定的办学秩序和一定的培训规模后,方可申请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请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于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前,将机构目录动态调整备案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内网收文邮箱,逾期不再受理。市级职业培训机构由注册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光云,88126983。
附件:1.重庆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备案表
2.2023年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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