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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

2024-09-26 10:30 来源: 清镇市人民政府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为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证当月有缴纳失业保险且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累计1年以上;

2.申请人需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该证书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查询得到(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址:.cn/);

3.申请人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

4.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1.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2.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3.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三、申请方式

(一)线下办理方式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业务属于全省通办事项,您可以在就近的政务中心办理,线下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领取待遇人员银行账户信息(如为社会保障卡领取,则不需提供);

3.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二)线上办理方式

(1)“贵州人社”手机APP(或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登录后选择【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3)微信“城市服务”:登录微信后选择【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3)支付宝“市民中心”:登录后选择【社保】→【社保办理】→【城市服务】→【社保】→【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四、注意事项

1.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2.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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