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证书取得日期距受理时间不可超过1年。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别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适用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职工本人可以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三)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提交材料自主申请。
2.线下申请:可通过窗口申请。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公示→资金拨付
本业务采用“经办、复核、审核”三级经办,办理后,核定技能提升补贴金额,生成《技能提升补贴核定表》。
(四)咨询方式
市社会保险中心 失业科0373-8869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