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公治安〔2023〕204号)、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公开征集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的通知》(晋公通字〔2023〕73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自主申报、受理审核、组织专家评估、网上公示、报人社部备案等工作流程,同意山西警察学院在省域内面向社会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机构备案期限三年(2024年至2027年),备案信息、认定职业(工种)及评价等级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cn)查询。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