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征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
赛项天津集训基地和教练组长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今年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为备战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做好选手集训工作,市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市征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部分赛项天津集训基地和教练组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赛项
口腔修复工艺技术、数字交互媒体设计、智慧安防技术、零售、软件测试、无人机系统。
二、申报条件
(一)集训基地
1.所属委办局或行业(集团公司)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确保提供保障政策和财力、物力等支持。
2.具备满足集训工作任务要求的训练场地、设施设备和工具耗材。
3.具备专职竞赛集训管理机构,配备基地负责人和专职联络员。
4.具有提供集训技术支持的工作团队(集训现场管理、设备维护、工量具耗材支持、财务保障等)。
5.具有突发情况应急处置能力和健全的后勤服务保障制度,能够为集训工作团队提供较好的生活场所和服务保障。
6.具有技能竞赛管理经验,能公平公正公开组织集训工作,并具备良好的技术交流条件。
7.能够与全国技能大赛官方合作伙伴等保持积极联系,获得相关技术信息。
培育的参赛选手在历届全国技能大赛中获得奖牌的优先。
(二)教练组长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热爱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严守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过硬的专业技能,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威望和良好声誉,行业内认可度高。原则上应具有本职业(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资格,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世界技能大赛或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适当放宽)。
4.掌握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工作规则和方法,并能准确、熟练运用;具有指导选手参加省(市)级以上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或担任省(市)级以上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工作和其他技术工作经验(参加过全国技能大赛执教、执裁工作者优先考虑)。
5.本人自愿、所在工作单位支持,能够满足集训期间阶段性脱产执教相关要求,并完成集训基地和教练团队分派的执教任务。
三、工作程序
(一)有申报意愿的企业、院校、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和个人等,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基地申报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教练组长申报表》(见附件),向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二)市就业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综合考评后,报市人社局。
(三)市人社局进行综合论证后,择优确定集训基地、教练组长并公布。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于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前,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基地申报表》、《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教练组长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就业服务中心。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申报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市就业服务中心王媛、曾永
联系电话:24736501、24793828
电子邮箱:jy-user064@tj.gov.cn
附件:1.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基地申报表
2.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天津集训队教练组长申报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